深圳市南山区大新幼儿园
2023 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3〕23号)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园所概况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幼儿园创建于1990年9月,位于南山区学府路83号荔苑小区南区16栋,为荔苑小区配套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54558287951]。幼儿园占地面积3285.34平方米,建筑面积3299.76平方米,核定班级9个,收费按省一级园备案标准执行,保教费1008元/月/生,伙食费400元/月/生。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幼儿,共75名。
(中班、大班暂无空余学位招收插班生)
三、 招生范围
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大新幼儿园面向本居住小区及南山街道荔芳社区适龄儿童招生,优先招收本居住小区荔苑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面向荔芳社区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6月10日上午10:00起—6月23日下午17:00止。本次学位申请须在网上进行,请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幼儿园网站https://dxy.szns.edu.cn/,点击新生报名飘窗,进入“南山区大新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保存并下载打印此表,右下角空白处家长签名确认信息(此表格在核验材料时需提交)报名顺序不分先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均视为有效报名。
(二)材料核验
查询初审情况的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6日。请家长登录大新幼儿园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初审情况,如报名表状态显示“待核验”并有相关备注说明的,请准备好材料等待来园查验。
现场核验材料的时间: 2023年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本园将对符合条件的家庭采用电话通知,分批核验的方式,请家长依照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建议用A4纸双面复印,并按顺序装订)。资料不全者须在6月30日下午17:00前补齐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录取公布
2023年7月10日17:00分别在本园网站、园门口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届时请家长登录幼儿园网站或到园门口查看录取结果。
(四)新生注册
2023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待通知),新生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注册手续。
五、录取原则
为尽可能使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按规定时间报名,符合招生年龄要求,提交材料真实齐全的申请者,我园将按照“适龄儿童优先、就近免试入园、深圳户籍优先、遵循同等条件下符合深圳市人才政策和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额满即止。
六、所需材料
※ 深圳户籍儿童
1. 报名申请表:打印《深圳市南山区大新幼儿园2023年秋季新生报名表》2份并签字确认(交原件,无需复印件)。
2. 全家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儿童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 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姓名页及有接种记录的页面)。
4. 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登录微信公众号“深圳疾控”,点击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录入基本信息,提交并生成查验证明。)。
5. 住房证明材料:仅限荔苑小区住户提供,其他小区需提供另行通知。同一套房屋原则上一个学制(三年,2020.9——2022.9没有使用过学位,同一家庭除外)的时间只接受一次学位申请。
(1)购房户:指购房者为儿童父母(父母产权在51%以上)或祖辈购房且儿童及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按“购房”类填写报名表。
需提交:①儿童监护人提供荔苑小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
②业主为儿童祖辈的还需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2)租房户:指在荔苑小区租房或祖辈购房但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按“租房”类填写报名表。
需提交:①租住房屋的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仅收验2022年12月31日前实际入住且开具的租赁凭证,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税务发票、近期水电费清单2-3张。
②业主为幼儿祖辈购房的,提供有效的《房产证》及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③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幼儿园只接受一户家庭的报名申请。
(3)荔苑小区单位房: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按“单位房”类别填写报名表。
需提交:①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单位租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
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缴纳水电费的证明。
③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非深圳户籍儿童
1. 报名申请表:打印《深圳市南山区大新幼儿园2023年秋季新生报名表》2份并签字确认(交原件,无需复印件)。
2. 全家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儿童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 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姓名页及有接种记录的页面)。
4. 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登录微信公众号“深圳疾控”,点击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录入基本信息,提交并生成查验证明)。
5. 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并提供居住1年以上社区相关证明材料;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并提供近1年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 住房证明材料(仅荔苑小区住户提供,其他小区无需提供。要求同深户第5条)
七、温馨提示
(一)关于住房证明的材料说明
1.购房户是指父母产权在51%以上,若父母产权在51%(不含)以下的可按购房类申请,幼儿园将根据学位情况酌情考虑。
2.购房户持有《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3. 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按“购房”类填写;若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与购房者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和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
4. 租赁合同在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有效,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1年以上,租户申请学位须以实际入住为基本录取依据。
5. 住户学位三年内不予重复提供。
6. 符合深圳市人才政策的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
(1)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
(2)由南山区企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按相应流程办理。
(二)关于录取的补充说明
1. 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 存在以下情况将视为无效报名或取消录取资格:
(1)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报名或提交资料不齐;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另外经核实已被本区其他公办幼儿园录取的或已被录取但未按时办理注册手续者,我园将谢绝学位申请。
(2)在公布录取名单前,我园招生小组成员将不定期上门家访核实儿童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凡南山区幼儿园的入园体检,家长须带幼儿前往具有正规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2023年6月1日后(距离2023年9月1日入学三个月以内)的入园体检方为有效。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幼儿园
2023年6月3日
工作日招生咨询电话:26567053蔡老师; 26668789刘老师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周末招生咨询电话: 26567052保安室
(周六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